1.资格审查:由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材料中的论文发表、项目主持、获奖情况、国内外学术报告、研究计划、申请人研究背景与导师科研方向的契合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复试考核环节。
复试考核包括外国语水平(满分100分)、综合笔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等。
总成绩(满分100分)=外国语成绩(100分)*20%+综合笔试(100分)*40%+综合面试(100分)*40%
各部分成绩低于满分的60%,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职定向考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拟录取人数的20%。
总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100分)
4. 录取规则:坚持考生自愿和导师自主的双向选择原则。严格实行差额复试,按研究方向,根据复试考核总成绩排序,顺位录取。
2. 拟录取结果提交研招办审核后公布考核结果及总成绩排序(遇有指标追加,将按序递补录取)。
3. 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类。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在《定向考生备案表》签字,并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确认后不得进行修改。
4.入学 3 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5. 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将一律上报学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6.考核和录取阶段不再要求考生体检,待入学后与新生体检合并进行。
本次综合考核安排在2022年4月21日—4月27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