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任何已登记参与计划的医疗服务提供者(下称“医疗服务提供者”)出示你有效的香港身份证或《豁免登记证明书》。
清楚理解“医疗券使用者同意转交个人资料”内容,并向医疗服务提供者表示同意当局收集及使用其个人资料。
由医疗服务提供者进行简单登记程序免费为你开设医疗券户口。根据你合资格使用医疗券的年份,相关的医疗券金额会存入你的户口内。
向医疗服务提供者出示有效的香港身份证或《豁免登记证明书》,并示意使用医疗券。请注意,若你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你将不能使用医疗券。
在亲身接受医疗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后,你须签署同意书确认要使用的医疗券金额。
医疗服务提供者会为你申报使用医疗券,并给你一份“医疗券使用记录”。
医疗券以电子方式透过医健通(资助)系统发放和使用,而不会另行以纸张形式派发,你无需预先进行登记或领取医疗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