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名 公告再公开展览“变更斗六(含大潭地区)都市计划(部分农业区为河道用地)(配合“新兴大排系统治理计划”)案”计划书、图,并举办说明会。

一、公开展览期间:自民国108年7月16日至民国108年8月16日止,共30天。 二、公开展览地点:分别于本府城乡发展处及云林县斗六市公所展览30天。并订于108年7月29日上午10时于斗六市公所会议室举办说明会。 三、公开展览期间内,任何公民或团体若对本案如有意见,请将意见以书面向本府提出,俾供提都市计划委员会议之参考。 四、计划书、图请径自云林县互联网城乡发展资讯服务网([URL])下载及阅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