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名 公开展览本县“变更北港都市计划(公园用地(公(儿)七)为社教用地(供镇立幼儿园使用))案”计划书、图,征询民众意见并举办说明会。

一、公开展览期间:自107年11月26日至107年12月26日止共31天。 二、公开展览地点:分别于云林县北港镇公所、本府城乡发展处展览31天。 三、公开说明会时间与地点:订于107年12月7日上午9时30分于北港镇公所一楼会议室举办说明会。 四、计划书、图请径自云林县互联网城乡发展资讯服务网([URL]下载及阅览。 五、任何公民或团体若对本案有任何建议事项,请于公开展览期间内以书面向本府城乡发展处及北港镇公所提出,俾供审议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