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世代,电子业务生意已成不少商户的重要销售来源,传统推广策略形式除了 B2B (Business to Business 企业对企业) 及 B2C (Business to Consumer 企业对消费者) 为人熟悉外,电子业务的兴起又产生了5 种常见形式如 C2B,C2C,B2E,G2B & G2C,分别又是什么含意?
C2B 是以消费者为核心,强调每位消费者的重要性,营运模式是以消费者的定价为主,透过消费者群聚的力量,进而主导厂商以提供优惠价格,亦是一种逆向的商业模式。
C2C 是指买卖双方都是消费者,客户之间把物品放上网销售,将其经营成一市集或交易平台,属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商业模式。当中平台可收取上架费、会员费、广告费、交易手续费等不同方式以赚取盈利。
B2E例子如公司内联网 (Intranet) 中的员工福利网站。厂商亦可在员工网站提供各种优惠、独家新品或是额外回馈作为员工福利,成为对员工作内部销售的方式。
G2B 是指政府透过网络建立与企业互动的平台,比如电子通关,电子报税等,以便增加透明度和提升效率。
例子:营商网、新成立的独资企业可透过公共服务电子化计划,向税务局申请商业登记。
G2C 是指政府透过网络系统为市民提供各种服务,推动市民与政府的互动。
例子:驾驶者可透过公共服务电子化计划 ,向运输署续领驾驶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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