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下称行政院消保处)提醒消费者,手机的加值服务日益多元,应留意业者发送的通知,并注意优惠期限、月租金额、申办及取消方式等资讯,以确保权益。
行政院消保处统计各直辖市、县(市)政府107年受理的电信账单代付加值服务相关申诉案超过百件,其中许多消费者反映收到通知简讯,没有拨打客服电话取消,遭电信业者按月收取来电答铃或音乐等加值服务费用。经分析主要之争议类型如下:
类型一、消费者申办手机门号,同时签约同意体验加值服务,但免费体验期满后,消费者忘记取消,遭业者持续收费。
类型二、电信业者主动发送简讯,赠送消费者两首音乐,消费者点选连结申办及试听后,忘记取消,业者开始收取月租费。
行政院消保处表示,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已协调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督导电信业者,不可主动发送简讯开通加值服务,对于签约申办加值服务的消费者,应加强契约内容的说明,并于优惠期满将开始收费前,再次发送简讯通知消费者,以减少争议的发生。最后,行政院消保处也提醒消费者:
一、签订契约时,应确实了解加值服务的优惠期限、月租金额、申办与取消方式。
二、不要忽略手机简讯,收到各种通知,记得仔细阅读:
(一)对于免费赠送加值服务的简讯,如果没有需求,避免点击连结网址进行申请。如申请免费体验,务必了解优惠期限、月租金额及取消方式。
(二)若是加值服务优惠届满、即将开始收费的通知,可再次思考是否需要,如果没有需求,即拨打客服电话取消。
三、收到简讯有任何疑问,立即拨打业者客服电话,避免因为漏接或误解业者的通知,而让自己的权益受损。
四、如不想接收简讯,也可向业者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