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男,×××年×××月×××日出世,汉族人,现居×××,身份证号:×××,

女性:×××,女,×××年×××月×××日出世,汉族人,现居×××,身份证号:×××,

双方系夫妻感情,于2020年3月14日在日照市东港区民政结婚登记。

现彼此秉着公平志愿的标准,经彼此友善协商一致,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之要求,对夫妇彼此结婚前、夫妻感情续存期内所得的财物的所属承诺以下:

男性结婚前选购备案在男性户下,坐落于日照市东港区兖州路景色水岸花园住宅小区 号楼 模块 室(总建筑面积为 平米,不动产产权证序号为:******的房子及该房屋里的一切室内装修、家俱、家用电器归双方一同全部。

1、女性结婚前选购,备案在女性户下的车辆(车牌号码 )一辆归女性全部。

2、男性结婚前选购,备案在男性户下的车辆(车牌号码 )一辆归男性全部;

1、分别的收益、分别户下的储蓄归自己全部。

2、以男性为名拥有的个股(股票号: )及相应的财物使用价值归双方一同全部。

分别签名负债分别担负,若被确认为夫妇共同债务,非签名方还款后,可向另一方全额的追索。

2、本协议书起效后,平常生活费、孩子抚养费、彼此老年人抚养费用分别担负一半,

1、夫妇一方计付或赠送另一方的钱财归接受方全部。

2、夫妇多方接纳分别朋友、家属的赠予或承继的财产归自己全部。

1、本协议书未注明的其它资产的所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有关法律条文之要求。

2、如彼此离异,彼此按本合同承诺明确资产所属;如产生异议,任何一方有权利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本协议书确定有关资产使用权的所属。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彼此各执一份,经彼此签名之日起起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