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警察局头份分局三湾分驻所所长吴佳龙率警员赖宥绪,于112年3月5日20时30分执行巡逻勤务,行经三湾乡外环道时见一部自小客车停于路旁,立即上前关心,武姓女驾驶向警方表示称:渠驾驶之自小客车右后轮爆胎,无法行驶。员警查看车辆状况,发现车轮爆胎须立即更换才得以安全行驶,惟适逢假日且时间已晚,修理厂均未营业,为确保安全,员警除于该车后方摆放交通锥及爆闪灯警示外,并动手协助更换轮胎,让民众顺利平安返家。
经查39岁武姓女子于112年3月5日晚间下班,驾车至上述路段时,车辆突然爆胎,所幸经巡逻员警发现并积极协助下,顺利返家,武女对员警主动为民服务精神深感谢意。
头份警分局分局长林育旺表示:本案武姓民众夜晚驾驶自小客车因爆胎受困,所幸三湾所员警积极协助顺利脱困,借此呼吁民众平日使用交通工具前应仔细检查油料及车况,以维护自身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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