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一毕业没多久,我就自己一个人拎着行李搬到温哥华居住。1999年至今十年,除了中间经历了一年多在洛杉矶念书,两年回台湾工作外,绝大多数的时光我都住在这个连续两年被评选为最适合人居住的城市。
这一天傍晚,随着英国航空的班机,我将离开这个我心目中最爱的城市。尽管曾经到其他地方念书或工作,在当时的我的心里,总有一种“这都只是暂时”的想法,而一直认为自己迟早会再回到温哥华。但这一次不同。随着和麻烦先生踏入婚姻,这一次的离开将是一种持续性的、永恒的启程。从22岁到32岁,十年了,我总觉得我人生至今最好的时光都在温哥华。我想应该很多人无法理解这种对第二个家充满怀念的心情,但我不想说谎只为了满足一种所谓的爱国情操,住过许多城市,旅行过许多地方,温哥华永远在我心中是最美的。
但我又怎么能够形容得出这个城市各种姿态的风华呢?
窗外的那抹夕阳,像天际边燃烧的火焰。
但所有的影像都不及眼见所及的万分之一。我多希望自己的眼睛是相机,每个令我赞叹的瞬间光华都能像照片一样鲜明地印在我的脑海里,然后从中输出。
几个小时后,夜幕将低垂,这个城市将走入深夜的宁静。而我即将远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