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长沙8月2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杨杰妮)日前,《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2017年修订)》获国务院原则同意。总体规划提出,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公里以内。国务院在通知中明确,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通知明确,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落实好《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

通知还明确,要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加强对韶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