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商会发展和筹资能力的增强,将视情况逐步降低 会费标准。
根据《全联旅游业商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有关规定,结合商会行业特点,制定全联旅游业商会(以 下简称商会)会费管理办法如下:
会费、赞助、捐赠是商会主要经费来源。赞助、 捐赠或对商会以其他方式的支持遵循自愿的原则。
会费标准由商会依据章程规定自行合理制定,会 费标准的额度应当明确,不得具有浮动性。
企业会员在享有商会《章程》所规定权利的同 时,还应履行商会《章程》规定缴纳会费的义务。
会员按标准收取会员年费。
会费按年缴纳。每年8月20日为会费缴纳日期,到 期未缴纳超过一年的,除经研究同意缓交或减免外,视为 自动放弃所任职务和会员资格。
担任相关职务的会员单位特别是理事以上单位可 以发挥自身优势,以自愿方式积极为商会提供各种形式的 赞助和捐赠。
会费、赞助、捐赠用于商会正常办公、人员经 费、固定资产购置,或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商会 宗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不能用作其它用途,做到专款专用。举办大型活动经费通过会员协办赞助等形式 筹集。重大支出需向会长办公会或常务理事会进行报告, 并经批准后执行。
建立健全商会财务制度,按有关要求配备有专业 资格的财务人员。
商会财务工作由秘书处统一管理,接受理事会、 监事会监督,每年度向会长办公会、理事会提交财务报 告,并接受财务审计。
根据本商会所提供的服务特点,会员年会费标 准如下:
全联旅游业商会创建于2002年,总部设在北京,是中国国家民政部注册的全国一级行业商会组织,以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为业务主管单位、中国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为指导单位。会员遍布中国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涵盖景区、酒店、餐饮、交通、文化、体育、金融、教育、零售等多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