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网页需要支援 JavaScript 才能正确运行,请先至你的浏览器设定中开启 JavaScript。
院首页 校首页 校园入口 高中生专区 听语系Facebook 亚洲大学Instagram 亚洲大学Facebook 亚洲大学Youtube
(一) 本系依据考选部102.11.20 公告之“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语言治疗师考试规则”及“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听力师考试规则”,将课程规范及应试科目纳入课程规划中。
(二) 本系毕业学分数为128学分,其中包含通识课程30学分及专业课程96学分(108学年度起入学学生改为98学分)。专业课程含专业基础核心课程47学分、专业学程45学分(108学年度起入学学生改为47学分)(“语言治疗学程”学程或“听力学程”,二选一)、 以及专业选修4学分。本系另开设“听语长期照护模组”及“听语早期疗育模组”特色课程,供学生自由选修。
(四) 本系主修“语言治疗学程”之学生,需实习需至少九个月并修满实习手册规定之各分项时数及总时数,其中应包括语言、言语、吞咽及听力障碍等实习项目;主修“听力学程”之学生,需实习需至少九个月并修满实习手册规定之各分项时数及总时数,其中应包括听力、语言及言语障碍等实习项目。实习课程含校内及校外实习。校内实习原则上于校内“听语教学实习中心”进行;校外实习原则上于医疗院所、特殊机构、辅具公司等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