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模子涵(翁子涵)日前受到“连千毅之乱”波及,如今又因“太阳花女王”刘乔安的跨国中介卖淫案判决书,爆出她列名“花名册”中前往澳门,并以秘密证人身份被约谈。判决书中详列女子A1-A7、翁子涵等13位女子交易金额、所得、地点,其中有一位光飞一趟美国就进账126万元。

根据刘乔安(刘依涵)卖淫案的北院判决内容所载,翁子涵分别2度前往澳门及1次在台中进行**易,第1次发生于2015年3月27日至28日,翁子涵与不知名的港澳男子**易,男客支付折合新台币12万元,翁子涵分得7至8万元。

▲子涵曾因开粉红奥迪爆红。(图/翻摄自子涵IG)

第2次发生于2015年5月19日至21日,翁子涵与不知名港澳男子以新台币20万元代价**易,她可分7-8万元。第3次则是2015年9月14日与不知名台籍男子在台中以12万元进行**易,分得7万元。

除了翁子涵以外,判决书还列出另外12位女子交易所得、地点,其中一位A1女,与张姓男子在美国拉斯维加斯交易,11天代价为40-50万元,A1女则可分得15-20万元;其中也有男子一次叫A3、A4、A5三位女子,每晚谈好12万代价,3位女子分别陪了6天、10天、21天,其中A5女子还一次跟3名男子交易。这3位女子每晚可分得6万新台币,以A5女陪21天来说,这趟美国行已经进账1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