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外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 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 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我 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截止目前,马德里共有86个缔约方,其中,比荷卢为一个商标联盟作为马德里的一个缔约方,其实为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三个国家,中国申请人可最多通过马德里申请85个缔约方,其具体国家如下:
非洲Africa:
注:带“*”的成员既是马德里协定书成员也是议定书成员。
比荷卢为比利时、荷兰、卢森堡,这三个国家可作为一个成员进行申请。
美洲America:
注:欧盟作为一个整体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欧盟27个成员国除马耳他外亦为马德里成员。
通过商标局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两条途径: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申请书件→根据《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
1.填写并加盖公章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中文申请书;
2.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外文国际注册申请书;
4.如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一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
5.申请人资格证明一份,如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6.商标图样两张。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两张;
7.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1.马德里注册必须基于国内注册或者国内申请。
2.马德里注册国际局发一张国际注册证,美、日、韩等国发单独注册证,其他部分国家发保护通知书。
3.马德里注册时间:全部完成注册18-24月,国际注册证6-7个月获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