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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服务司掌理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骚扰防治与老人、身心障碍者、儿少保护及儿少性剥削防制政策规划、法规研订与被害人保护服务方案、教育宣导及研究发展之规划、推动及督导事项,业务范围涵盖原内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员会、社会司及儿童局之保护性业务。本司分四科办事,法定职掌如下:

一、性骚扰防治政策规划、法规研订、救济及调解制度建立、教育宣导及研究发展事项。

二、家庭暴力防治政策规划、法规研订、被害人保护服务方案、教育宣导及研究发展事项。

三、性侵害防治政策规划、法规研订、被害人保护服务方案、教育宣导及研究发展事项。

四、儿童及少年保护政策规划、法规研订、被害人保护服务方案、教育宣导及研究发展事项。

五、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政策之规划、推动及相关法规之研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