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安局领导:
我叫李**,首先请接受我的崇高敬礼和真诚的谢意!感谢您培养出人民的好警察!同时向桓仁县公安局领导、普乐堡镇派出所所长郑立华及全体民警表示最真诚和崇高的敬意。
2014年经法院判决,我取得了大青沟村河北碉堡林权证。从2015年至今,当地村民杜**强占我林地20余亩,多次上山干扰我经营自己家林地。今年2019年9月15日—26日期间共三次带着家人、斧头、棍棒等器具采用威胁、恐吓、辱骂的方式,赶走正在清理林场的工人,阻碍我经营自己家林场,使得我无法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自从普乐堡镇派出所所长郑立华上任后,接手此次案件以来,非常重视,多次上山搜集证据,他不辞辛苦、中午顾不得吃饭,不顾个人休息时间为我办案。我多年来解决不了的难事,现在终于看到了希望,相信困扰我多年的问题一定会得到解决。
千言万语也难以表达我的感激之情,为这样的人民好警察点赞!在这里,再一次向桓仁县公安局领导、普乐堡镇派出所所长郑立华及全体民警表示衷心的感谢,谢谢你们!
您的表扬信已转交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已与您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