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界讯 3月1日消息,文旅部近日发布旅**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第1号修改单。修改单显示,原条款旅游民宿等级分为3个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此次修改后,旅游民宿等级分为3个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丙级、乙级和甲级。同时,原条款中星级旅游民宿标志由民居与五角星图案构成,修改后,等级旅游民宿标志由民居图案与相应文字构成。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修改后: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民宿的等级和标志、基本要求、等级划分条件、等级划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正式营业的小型旅游住宿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客栈、庄园、宅院、驿站、山庄等。
本文件规定了旅游民宿的等级和标志、基本要求、等级划分条件、等级划分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正式营业的小型旅游住宿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客栈、庄园、宅院、驿站、山庄等。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1 旅游民宿等级分为3个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
4.2 星级旅游民宿标志由民居与五角星图案构成,用三颗五角星表示三星级,四颗五角星表示四星级,五颗五角星表示五星级。
4.1 旅游民宿等级分为3个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丙级、乙级和甲级。
4.2 等级旅游民宿标志由民居图案与相应文字构成。
5.3.4 提供餐饮服务时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