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4日,记者从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云南首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已进行公示,共21家,分别为宜良县、罗平县、澄江市、楚雄市、元谋县、建水县、弥勒市、丘北县、思茅区

本报讯 5月14日,记者从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云南首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已进行公示,共21家,分别为宜良县、罗平县、澄江市、楚雄市、元谋县、建水县、弥勒市、丘北县、思茅区、西盟县、景洪市、勐腊县、大理市、剑川县、芒市、瑞丽市、丽江市古城区、玉龙县、香格里拉市、德钦县、沧源县。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中有关创建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要求,依据《云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规范(试行)》,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了首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在各地初审验收的基础上,综合会议评审、现场检查结果,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将丽江市古城区等21家单位认定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省文化和旅游厅要求,被认定为示范区的单位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创新驱动,持续推进全域旅游向纵深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实施“有进有出”的管理机制,适时开展示范区复核工作,各州市文化和旅**政部门要做好辖区示范区的日常检查并参与复核工作。(记者 孔垂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