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
对此,新华联相关负责人8月3日经过微信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
对此,新华联相关负责人8月3日经过微信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明,“以公告内容为准。” 6月18日,新华联发布《关于公司触及诉讼及诉讼发展的公告》表明,华融北分就合同纠纷,将新华联、新华联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置地)、湖南新华联建造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建)、北京华信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山市金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金龙)、大庆新华联有限公司、株洲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新华联)及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等7家公司申述至北京金融法院。 本年6月,华融北分与新华联、新及上述各子公司签署《宽和协议》,承认新华联置地对华融北分的重组债款金额为8.94亿元,湖南华建为一起债款人,还款宽限期至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