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媒体于110年3月10日报导:“核四到底安不安全,原能会没有回应”,原能会谨就核能安全主管机关立场,澄清说明如下:
一、原能会自谢主任委员上任以来,即要求原能会全体同仁,秉持“全民的原能会”、“核安的守护者”施政原则,严格执行核能电厂安全管制,守护民众安全,并致力于管制资讯公开。
二、原能会对于3月10日媒体报导福岛十周年记者会,提及核四到底安不安全,原能会没有回应乙事,为免造成误解,原能会特此澄清。
三、对于原龙门(核四)电厂安全议题,原能会谢主委已多次在立法院接受立委质询时已明确说明外,原能会也多次在对外网站就相关议题提出回应。针对近日有关核安议题报导,原能会将综整各界意见予以回应。
四、原能会已多次表明,原龙门(核四)电厂兴建多年迄今,尚未完成所有必要之测试及认证程序,也没有经原能会完整审查认可,因此,现阶段的原龙门(核四)电厂,未能符合安全要求。
五、原龙门(核四)电厂建厂执照已于 109 年 12 月 31 日届期,依法已不得进行兴建作业。相关资讯亦已公布于原能会对外网站供民众参考。
六、原能会作为核能安全独立的管制机关,深刻了解大众对核能安全的关心,因此将持续秉持“全民的原能会”与“核安的守护者”的理念,严格监督核电厂安全,守护全民安全,并致力于管制资讯公开与强化公众参与,以使外界能够更加了解原能会管制作为。
相关连结 ●有关110年1月21日环保团体于立法院召开记者会关切台电公司原龙门(核四)电厂相关议题之回应说明(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