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视去年就申请免费电视牌照被拒提出司法复核,高等法院于2015年4月24日裁定港视胜诉。法官指出,行政会议将电视牌照数目由不设上限改为三选二,却未有向港视解释原因,是违反政策,并忽略港视的合理期望,裁定行会决策不合法,发还行会重新考虑。

法官颁下判词指出,自1998年起政府为增加观众选择,订立开放广播市场政策,不会为电视牌照数目设上限,但港视投诉因行会设上限而申请遭拒。

行会一方曾反驳指,政府当时“不设上限”的说法,是指科技进步以致新牌照数目不再受科技限制,不代表全部符合最低门槛申请者均获发牌照。但法官则难以接纳行会解释,并指根据政府当年开放电视市场的政策目的,旨在吸引投资者,使香港成为地区广播枢纽,故明显政府“不设上限”意指不会为牌照数目设上限。

法官分析行会决策有否违反政府既有“不设上限”政策时引述顾问报告指,通讯事务管理局建议行会,向包括港视在内3个电视台发牌。但根据行会会议纪录,特首以市场无法容纳5个免费电视牌照为由,为保公众利益,决定采取循序渐进方式,即三选二,终淘汰节目制作策略与能力得分较低的港视,法官裁定行会决策违既有不设上限政策。

港视投诉其合理期望被忽略,法官接纳说法,认为政府虽有权改变既定政策,但是必须先向港视解释以及考虑其合理期望,但政府并没有这样做,故裁定港视司法复核胜诉。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表示,研究判词后考虑下一步行动,如上诉须先征询法律意见。

香港电视主席王维基傍晚于办公室地下会见记者,指自己、同事及巿民均感开心,他难掩内心欢愉,自爆开了3枝香槟庆祝,笑言:“唔知自己块面有无红。”王维基表示,港视只有一个简单愿望,希望为香港人带来更多免费娱乐,减少社会的怨气、矛盾和对立。他希望特首会同行政会议重新考虑港视的申请,尽快批出免费电视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