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修改坂田街道坂田村旧工业区更新单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30天,从2015年3月21日起至2015年4月19日止。
(一)公示期间对该规划修改内容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1607室),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特此公示。
附件:1.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修改前)
2.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修改后)
附件1-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修改前).jpg
附件2-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修改后).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