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朋友们一起相约去吃晚饭,本来问题不大。可是,有人不吃猪,有人不吃牛,更有人不吃鱼。终于这顿饭还是一起去吃了。好朋友聚餐,食物其实不是主角。无论是宗教原因,抑或是食物敏感,甚至只是偏食,别人选择不吃任何东西,我们都无权也无法去干涉或反对(小孩偏食例外)。
我奉信观音,两年多前就开始不吃牛肉了。对我来说,这一项小小的食戒,一点难度也没有,更没有为任何人带来不便。这样我想起一个笑话,说某人自称不算偏食,因为只有两样东西不爱吃。旁人追问到底是哪两样不吃,答案却原来是“这样”和“那样”。
个人的喜好,除非直接影响了别人自由或安全(包括他或她自己的安全),否则其他人一般都不会勉强另作选择。个人的,那就是私人的,别人要尊重。同性恋,不是个人的一面,难道是大众的?因此不应,也无权反对。以前的传统和观念,也不能一一遵从。事实上,不少传统已被废除。清代贵族女性的三寸金莲,我想今时今日,人们对它的价值已改观。黄沾的经典作品里,也提醒著大家:“知否世事常变,变幻才是永恒!”
大部分人都不会喜欢冬泳,但世上喜欢冬泳的人也不少。更有些欧洲国家,还在新年这寒冷的大日子,在海滩举办水上活动。有游泳、跳水或其他形式的比赛。人家就是喜欢在冰冷的海水里嬉戏,他们当然是乐在其中。我们不必研究,更不用明白。他们当然有他们的理由和自由。没有听说过不喜欢冬泳的人会反对别人冬泳。和异性恋比较,同性恋的人数当然相对地少,但实际数目也不少,不容轻视,更莫说歧视。
少数不一定要服从多数。不是说,世事无绝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