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民政局、卫计委,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局、卫计委:

为贯彻落实《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工信部联电子〔2017〕25号),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2017]7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卫计委将组织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根据《通知》要求,原则上我区向国家推荐的示范企业不超过3家,示范街道(乡镇)不超过10个,示范基地不超过3个。请各单位酌情推荐报送。

三、报送材料包括推荐汇总表和申请企业、街道(乡镇)、基地分别填写的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书,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须同时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

四、请于2017年9月10日前将推荐的有关材料报送至自治区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我们将根据《通知》要求组织评审,推荐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