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州市统一部署,我市通过开展2022年沿海违法砂石码头宕口及堆场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市流域码头进行了集中整治。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我市可从事港口货物装卸作业的码头(泊位)名录(第一批)进行通告。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玉环市可从事港口货物装卸作业的码头(泊位)名录(第一批)》之外的码头(泊位)均不得从事港口货物装卸作业经营活动。2021年5月31日发布的《关于发布〈玉环市可合规从事港口货物装卸经营码头名录〉的公告》同时废止。

附件:《玉环市可从事港口货物装卸作业的码头(泊位)

玉环市可从事港口货物装卸作业的码头(泊位)名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