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标的 本基金寻求提供长期资本增值。本基金在任何时候将其资产净值最少三分之二投资于在受监管市场上市或买卖及在欧洲 (包括但不限于奥地 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西班牙、 瑞典、瑞士及英国) 注册成立或进行大部分经济活动的公司的股本证券。本基金将其资产净值最多20%投资于注册 地点或进行主要业务活动地点位于欧洲新兴市场的公司的股本证券。本基金可投资于在广泛或某特定地区的一个或 数个国家,而本基金的投资一般会分散涵盖多个行业,尽管大部分可能投资于相同商业界别经营的公司。本基金可 投资于任何市值规模的发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