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笔者出席地产代理监管局主办的“海外楼盘多面睇”讲座,讨论了投资者购买海外楼盘所需要考虑的因素。在简单的“睇升睇跌”之外,其实持有海外楼盘亦需要处理不少实务,例如楼盘业权、买卖手续、税务、外国人买楼限制,以及物业实际状况等等。单单是税项问题,投资者就需要考虑购买时候的印花税(和辣招)、营运时候租金收入所产生的税负,以及离场时候的资本增值税和离境税。所谓“唔熟唔做”,在大巿方向之外,投资者亦需要不少的实务知识,投资才有保障。
当然,机构投资者亦需考虑同样的问题,所以它们的地产配置都会在直接收购、投资私募基金,以及投资房托三者之中选择。对它们而言,收购地产项目可以直接控制投资标的,容许它们自行决定如何管理产资。但正因为它们拥有控制权,这些投资者亦同时需要了解该项资产,才能完全发挥资产的潜力。就算任命了专业管理人管理资产,机构投资者亦需要有足够知识,才可有效地管理这些管理人,知道他们的管理策略是否恰当。
尤其是地产投资,通常分为核心、资产增值,以及机会投资3类型,后面两种都涉及改建或重建资产,以新落成的资产吸引更能付出租金的租客,提升资产价值。要做这类投资,要诀是在众多有可能成功的资产之中,找出可以成功落实的标的,所以投资者当然不能以渔翁撒网的方法,同时持有很多个增值或机会型项目。因此直接持有项目,或投资在资产数目较少的机会型私募基金,是寻找这种高回报的主要法门。
但是对于没有兴趣自行改装的投资者,以核心投资的心态收购资产,一方面赚取租金回报,一方面静待大巿升值,则单幢物业或单个单位,和投资房托的长期回报相差不会很远,反而透过房托不需亲身管理,投资者比较轻松。而且投资者收购资产需时甚久,就算找到合适的资产,收购过程亦以月计算;反之,房托是上巿证劵,再多资金亦可在数周之内完成配置。换句话说,直接收购是犠牲了投资速度,以换取对资产的控制权。对于一般巿民而言,这种控制权到底是好处还是坏处,则完全在于个别投资者有多少知识和时间,可以花在直接持有的资产上面。
直接收购的另一好处,在于投资者可以针对特别的标的。例如投资者看好某国的某类型地产,则可以直接收购该类地产。假如透过房托或私募基金投资,则通常会投资整个组合,持有不同国家、不同类别的地产项目,组合比较多元化。如果投资者拥有足够投资知识,选择了跑赢大巿的地区和楼巿,直接收购的回报的确会比多元化的房托组合更高。但是如果没有特别知识,还是以多元化投资为宜,长期结果比较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