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月:-0.45%近3月:0.12%近1年:-3.45%
经理公司应以分散风险、确保基金之安全,并积极追求长期之投资利得及维持收益 之安定为目标。以诚信原则及专业经营方式,将本基金投资于前述(八)所列标的, 并依下列规范进行投资:1.原则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届满三个月(含)后,整体资产组合之加权平均存续期 间应在一年以上(含),惟因本基金有约定到期日,且为符合投资策略所需,故于到 期日前之三年内,不受前述之限制。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六个月(含)后,应依下列 规定进行投资: (1)投资于外国有价证券之总金额不得低于本基金净资产价值之百分之六十(含); (2)投资于新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