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中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报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农业项目投资计划编报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2020年农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将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种养业良种工程、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非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等工程建设。

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程2020年只支持续建项目建设;非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9]899号)的要求,开展投资计划申报工作。

1、请各市发展改革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农业项目投资计划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9] 302号)的要求,根据国家相关专项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联合提出本市2020年分投资类别(专项)农业项目投资计划及绩效目标。所有项目须同步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完成推送,未取得代码的项目加快完成项目立项程序。

2.请各市于2019年10月23日前将投资计划申报文件联合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报送文件中需明确“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市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