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自选安排”实施后,雇员在现职的强积金供款账户内,其中三个主要分账户内的累算权益将各自有不同的转移规定:

*每公历年是指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雇员自选安排”只适用于强制性供款,并不影响自愿性供款。雇员可向有关强积金受托人了解自愿性供款的转移规则。

雇员选择新受托人及计划时,不应只被优惠吸引,而应考虑多项因素,例如基金选择、收费、服务水平、基金表现及个人因素等。

在原受托人沽出基金单位后,直至新受托人再次买入基金单位期间,会出现一段投资空档期,累算权益将不会被投资于任何基金。在此期间,基金价格可能因市场波动而出现变化,以致影响累算权益的价值。

投资涉及风险,过往表现并不能作为未来表现的指引。投资回报可升可跌。于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请参阅有关主要推销刊物,以了解进一步详情及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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