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照顾中小企业,为了避免较晚申请的企业适用优惠利率时间缩短,今天宣布调整银行新承作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专案贷款的融通期限,若属于109年8月10日起新申贷案件,优惠利率可适用至110年6月30日。

央行109年4月1日开办新台币2000亿元中小企业贷款专案融通,融通期限为360天,也就是至110年3月27日。

不过,对于较晚申请的中小企业,按照原规定,适用优惠利率同样至110年3月27日到期,央行考量仍有不少中小企业受到疫情影响,不希望较晚申请的企业权益被压缩,因而将优惠利率期间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施行期间相配合。

央行表示,109年8月9日前已核贷拨款案件适用优惠利率到期日为110年3月27日;自8月10日起新申贷案件,适用优惠利率期限得至110年6月30日。

央行统计,目前金融机构受理及核贷金额均突破千亿元,有助于中小企业取得持续营运所需资金,央行将持续视疫情需要调整融通额度,也呼吁国内金融机构充分发挥金融中介功能,善尽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