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全联会代通知]09月14日有关“109年09月04日 - 09月13日加利口罩换货单”回收配合事项如下:
“109年09月04日 - 09月13日加利口罩换货单”回收配合事项:
请药局将换货单整理好,在09月14日 - 09月18日送回所属县市公会。
由县市公会在09月21日 - 09月25日将收集到的换货单依行政区归类排序后,全数寄回全联会(药师请寄至药师全联会,药生请寄至药生全联会)。
全联会汇整后将提供给食药署。
请各药局自行注意资料填写完整性和正确性,公会仅协助收集并转交资料,不负责检查与核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