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校领导同意,现将2018-201**年寒假安排通知如下。

1. 1月26日,教职工和学生开始休假。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的教师,1月19日起可进入自由工作状态。2月22日(正月十八)教职工报到上班,学生报到注册。2月23日、24日两天学生冬季短学期实践答辩,2月25日上课。

2.学校班车于1月26日停开,2月22日恢复正常运行。

3.科研生产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做好寒假安排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4.1月18日前,各单位(部门)将寒假值班安排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二、寒假前后的主要工作:

1.统筹好教学工作。寒假前后的教学活动由教务处统筹安排,并提前通知学院等相关单位。

2.加强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单位(部门)要对师生员工进行法纪、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师生员工度过愉快祥和的寒假。

3.严格值班制度。各单位(部门)切实做好寒假值班带班安排,保证学校正常公务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寒假期间的防火防盗和安全稳定等工作,若遇重大突发事件,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对不遵守值班带班制度、脱岗和私自调岗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4.假期值班作息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