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适合2014年8月至2016年7月内之课程-只接受网上申请)
-. (a) Level 1 及 Level 2 : 学员出席率达80%,才可获颁发证书;即最多只可缺席一次讲座及一次小组。
-. (c) 由2015年4月起(第二季课程),各阶段课程的学员必须出席所有讲座,才可获颁发证书;而小 组只可缺席1次 (3A及3B
301+2 及小组可缺席2次)。
(3) 每次课程只限申请一次;如阁下已经领取某个阶段之出席证书,则不能再申请同一阶段之证书。
(4) 必须于申请限期内递交申请表,逾期恕不受理。
(5) 由2013年始,只接纳 2年内本会开办的课程。如:2014年8月,只接纳 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的课程证书申请。
(6) 本会保留最终决定权。如有修改不另行通知。
申请期限:
2016年6月13日开始接受申请,2016年8月31日截止。
(2) 领取日期由2016年9月1日至10月31日,逾期恕不受理。
(3) 亲身到本会办公室领取,或填妥授权书由亲友代为领取。
(5) 在“拉法基金会感恩聚餐暨年度颁发证书典礼”中领取 (详情容后公布,请留意本会网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