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生源质量,规范推免生录取程序,根据《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章程》的文件精神,制定《艺术学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作为接收校内校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艺术学院研究生的工作依据。

1.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2.申请人必须依教育部规定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欢迎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2023年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及招生专业目录。

1.申请人登录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学院的接收办法,并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2.申请人接受复试通知后,按申请专业所在学院要求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3.学院复试通过后,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及时给予答复。

1.推免研究生需全日制非定向在校学习。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录取资格无效:

(1)入学前(考生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研究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目前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由国家奖助、学校资助和社会捐助构成。国家奖助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和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学校资助包括生源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临时困难补助、大学生爱心基金以及绿色通道;社会捐助包括中国石油奖学金、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王涛英才奖学金、大学生圆梦基金等。

1.所接收的硕士推免生按学费的50%收费。

2.生源奖学金(学校奖励):接收的推免生8000元/人。

3.科研或创作奖学金(学院奖励):接收的推免生6000元/人。

4.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具体评定按国家与四川省财政、教育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发布的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5.社会捐助奖助学金的设立与具体评定按照设奖单位和学校发布的最新通知或文件规定执行。

6.学校生源奖学金由研究生院牵头评定,由研究生院、财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学院设立的科研或创作奖学金由学院评定并负责解释;其他奖助项目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评定,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财务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相关奖助项目专门规定负责单位的以该项目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