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学安排,为保证研究生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采取线下方式开展,各学院要确保课程准时开课,并做好教学督导工作。对于延迟返校的研究生,各学院在开课前要确定授课方案,主要采用线上方式,也可采用有明确学习任务的自学形式,待研究生返校后恢复课堂教学。

2022年秋季学期申请线下考核的课程,由各学院在开学第一、二周(3月5日前)集中安排进行补修和线下考核,考核时间安排不得与2023年春季学期课程时间冲突。若需参加考核研究生不能返校,学院制定替代考核方案。考核成绩须于3月19日前录入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

请各学院领导及担负研究生教学任务的老师高度重视,并充分做好教学准备,确保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如期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