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源性大学。其主体是1901年的山东大学堂,是继京师大学堂之后的第二所国立大学,也是中国第一所按章程办学的大学。学校先后历经了山东大学堂、国立青岛大学、国立山东大学、山东大学以及由原山东大学、山东医科大学、山东工业大学三校合并组建的新山东大学等几个历史发展时期。

山东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端于1924年。当时,原山东医科大学的前身齐鲁大学获得了授予医学学科毕业生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医学博士学位的资格。新中国成立后,山东大学培养了最早的一批博士生、硕士生,中文、历史专业在1953年即开始招收研究生,生物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临床内科学、普通外科学、耳鼻喉科学、皮肤性病学等专业在1955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颁布实施后,山东大学成为国家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在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代史、基础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高能物理、磁学、物理化学、微生物学、妇产科学等9个专业招收博士生,在20余个专业招收硕士生。2000年6月,教育部批准山东大学设立研究生院,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由此获得长足发展。目前,山东大学拥有全日制在校硕士生12000余人,全日制在校博士生4000余人,在校留学研究生300余人,累计共培养研究生50000余人,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栋梁之才。

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一)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档案转入山东大学且无工资收入),每生每年8000元。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奖励名额,学校择优评定,每生每年2万元。

(五)优秀生源奖学金。对推荐免试到我校的国内高水平大学的毕业生将择优给予奖励,每生最高奖励24000元。

(六)单项奖学金。我校设有近20种单项奖学金,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用以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最高奖励金额10000元/生。

(七)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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