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上午面见刘文斌先生,并于2019年6月19日上午召开历史系执行委员会会议,并就事件审议。

本学系执行委员会就事件作出建议并获历史系系务委员会成员通过,认为刘先生的网上言论触犯香港中文大学“研究生总学则”第16条──诽谤中文大学本科学生,并严重损害香港中文大学的声誉。鉴于事态严重,本学系建议研究院采取以下行动。

一)即时停止发放刘文斌先生的研究助学金。二)事件将提交研究院纪律委员会作进一步调查和裁决。

本学系必须就刘文斌先生的网上言论作出澄清。根据香港中文大学研究院规定,所有研究生不得在研究院课程出任任何与教学有关的工作。而刘同学作为2018-19年下学期研究院课程之教学助理,只负责记录学生的课堂出席率,并没有参与任何与教学及评分的相关工作。

最后,历史学系重申本系所有教职员一直恪守学术之独立、专业及自主,并视之为最重要的职责。

(以上资料中英文如有歧义,一律以英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