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胡建东)记者昨日从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窗口获悉,目前全市325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已完成了重新核准登记工作。

据了解,我市目前共有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18家。根据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做好新增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处置核准工作的通知要求,该窗口从5月1日起对全市范围内的原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开展了重新核准登记。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的全过程监督,提升运输车辆的智能化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垃圾乱倾倒和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消除安全隐患,减少运输过程中对道路桥梁和市容环境的影响。

依据相关规定,该窗口还扎实做好了5月1日以后购置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核准工作。据悉,新上牌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厢尺寸为7.2m×1.4m×2.3m的车型,一律不得办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处置核准;新增运输车辆统一确定为全智能环保、双转向四轴自卸车,车厢尺寸确定为5.6m×2.3m×0.9m,最大总质量不大于31吨,尾气排放达到国V以上标准;车身主体为绿色,鼓励采用纯电动或混合动力,货厢使用全密闭装置,同时车辆须原厂配置智能化设备,具备车载定位、视频监控、信息显示、驾驶员面部识别、驾驶行为监测、盲区监测、车道偏离报警等功能,相关信息直接传送到建筑垃圾监管平台。

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还将建立运输企业名录和信用管理制度、运输车辆购置申报制度、新车验车和车辆定期核查制度等,确保所有新增运输车辆全部合规上路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