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树葬”是将火化后的骨灰经过研磨处理,再将处理后的骨灰埋入土中,并植花草树木于上,或于树木根部周围埋葬骨灰,并且不造墓、不立碑、不留下任何记号,待一段时日后,骨灰便化作春泥回归大自然,本市现有杨梅树葬专区(桂花园及杨梅园)、芦竹树葬专区(追思园)、龙潭树葬专区(龙园)及大园树葬专区(安祥园)四处供民众使用。

一、树葬收费标准为本市市民免费,外县市民众收费新台币5000元。

亡者之火化许可证明、骨灰(骸)迁出证明或起掘证明。

委托办理时,应检具申请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印章。

其他指定之文件。(往生者死亡证明书或除户户籍誊本正本)

三、各树葬专区地址、联络方式及树葬日期:

洽询电话:大园区公所 (03)386-7703转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