瑠公农业产销会讯 2005 年11月号刊载了汪明耀所著之“有机村”,本篇文章主要说明有机村概念的发展不应仅仅强调有机农产品的生产,更应该转型为兼顾农村生活与社会层面的乡村发展,涵盖“生产、生活与生态”各层面,即从“生产面”来创造农村的经济力,促进产业发展;进而从“生活面与社会面”增进农民之福祉;并且从“生态面”来兼顾自然保育及景观维护,以改造“人与生活”及“人与自然”的关系。
该篇文章认为有机村应包含下列几点:
1. 村里必须有赖以维生的作物生产,并得以取得消费信任。
2. 村落生态独立、无污染,干净的土地与乡间风貌独树一格。
3. 在地文化的发醒,并形成无可取代的地方特色人文产业。
4. 在不影响整体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发挥观光、休闲的功能。
5. 产业的传承,活络村里的生机,让更多的农村人口得以回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