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关于下达2021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1]75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我公司计划于2021年5月开展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公司2020年生产及排污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将在审核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