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物建筑合理利用和开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西行规发[2019]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西城区首批文物建筑活化利用计划发布说明》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西城区首批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申报材料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3.《西城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承诺书》(加盖公章)(参见附件3)

(1)近2年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财务印章);

(2)近2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单位财务印章);

(3)机构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4)近三年内机构无因违法失信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声明(加盖公章);

(6)可证明机构实力的其他补充材料,包括:产品(技术)获奖证书、机构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西城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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