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报专讯】行医近三十年的注册西医黄伟忠,遭三名病人向医务委员会投诉他不当处方俗称“十字架”(Rohypnol),又名**药的精神科药物,致服药后“周街撞人伤人”,一年炒四次车。其中一名病人的父亲向其他医生查询,方知该药被形容为“安眠药中的原子弹”,服后瘾劲大。医委会昨召开纪律聆讯,指一直联络不到黄伟忠,犹如人间蒸发。在黄伟忠缺席聆讯下,医委会裁定两项控罪成立,判停牌两年。

  黄伟忠被指于○九年至一二年间,不当或未有足够判断下,处方危险药物“十字架”予三名化名为H、K及C的病人,涉及三项专业失德。黄伟忠缺席聆讯,以书面否认指控。

  H的父亲供称,儿子现年二十四岁,黄医生在儿子求诊的三年间,每次诊症仅花三分钟,每十五日便处方三十粒“十字架”,H服后失眠及变得暴力:“喺街度无啦啦撞人、伤人!”儿子曾反映,但黄如常开药。H父向其他医生查询,才惊觉儿子获处方**药。

  三十二岁的K表示,○七年起向黄求诊便染上毒瘾。当初从友人得知黄开药随便,次次求医都自称失眠,黄无仔细观察便开药,久而久之毒瘾就深得难以自控,无法正常上班:“一年炒四次车!”现年二十三岁的C亦自称服药后神志不清,失眠病况从无改善。

  控方传召精神科专科医生张鸿坚作专家证人,张认为黄已在安全标准下处方药物,病历资料齐全:“要做嘅都做晒。”但医委会主席刘允怡坦言不同意,并追问张鸿坚有关病人诊症时间会否太短。张才指一般情况每个诊症需花十五分钟,数分钟的确过短。

  医委会表示,考虑到H只由父亲代作供,其父没亲身参与求医实况,故首项指控不成立;其余两名病人有充分证据证明黄伟忠没足够评估便处方药物,病历亦没记录病人的不良反应及药物副作用,故该两项指控成立,两项合共判罚停牌二十四个月。

  八三年香港大学医学院毕业的黄伟忠,执业证书已于去年十二月过期,医委会容许他于今年六月或之前续牌,惟至今未获回复。他最后报称的诊所地址位于湾仔得利商业大厦十一楼D座,H父去年中再到诊所,发现门口张贴“退休”告示,黄自称年事已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