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24409一2009《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与GB24409一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范围(见第1章,2009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产品分类(见第4章,2009年版的第4章):

修改了溶剂型涂料的“涂料品种”:修改了VOC含量的限量值(见表22009年版的表1):

增加了水性涂料和辐射固化涂料的VOC含量的限量值(见表1和表3):

修改了溶剂型涂料的甲苯与二甲苯(含乙苯)总和含量的限量值:增加了溶剂型涂料中卤代烃总和含量的控制项目(见表42009年版的表1):

增加了水性涂料和水性辐射固化涂料的苯系物总和含量的控制项目(见表4):

增加了非水性辐射固化涂料的苯含量、甲苯与二甲苯(含乙苯)总和含量、卤代烃总和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的控制项目(见表4):

修改了乙二醇醚及醚酯的控制品种(见第5章,2009年版的第5章):

增加了标准的实施(见第9章)。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