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懂非懂吗?压根不懂吗?不要紧,尝试盯着它看久一点吧。
下笔前想起,我们在竞选政纲提过,读者在初接触文艺作品的时候往往很想明白“它究竟在表达什么”,但是碍于作家们抽象隐晦的表达,使解读起来十分困难。这种对阅读文艺的陌生不稳之感,读者或会困惑不已,以为既然自己看不懂这种“高端”的艺术,索性便跳过不看。但对文艺的不解恰恰需要耐性,尝试去阅读和理解。适逢这是庄期内最后一期文艺版,于是便想向读者介绍一下乍一听很“离地”,但其实很“贴地”的毕加索,或准确的说,是毕加索和他的光画(Light Painting Photography)。
所谓光画,其实并非用颜料和油布所作之画,而是摄影的一种。画家于黑暗中以闪光灯(Flash Strobe)作画,摄影师则以长期曝光纪录在黑暗中的光轨,从而把画家的构画完整拍下来。除了1949年由摄影师Mjon Mili与年近花甲的Pablo Picasso合作拍摄的作品外,随着近年艺术爱好者和摄影师的推广和教程分享,光画也逐渐流行。只要手上有光源,便可以拍出一系列有个人风格的照片。因此,不少人在拍照时都会使用这种技术创造属于自己的光画。
至于毕加索,自1916年到访一次意大利后,古希腊罗马和文艺复兴的艺术品唤起他对古典绘画的崇拜,因此他的画风也倾向古典主义。细看之下,你会发现相中充满了古希腊罗马常出现的符号,如希腊人像、公牛、人马、女性脸谱等。与此同时,有玩过光画摄影的朋友想必也知道,光画比起在油布上作画,因为缺失了颜料留下的痕迹作下一笔的参考,可以想像在虚空中画出完整的图形会更会艰难,但毕加索却能绘出立体感十足的花瓶、脸谱等。光画作为毕加索另一种创作媒介,亦能见识其除了油画以外的艺术造诣。
我们承认,编辑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些相片,也花了些功夫做资料搜集,比如相片创作的历史和渊源,更遑论是只听过毕加索名字的读者。但我们希望推广的一种阅读态度是:别因为自己看不懂就直接跳过。给自己三十秒,尝试盯着这些相片久一点。三十秒不够就一分钟,再不够就两分钟。或许在某个瞬间,你已迈出理解文艺的第一步。
ICC(国际刑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