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侵害
本报北京9月3日讯 记者周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本报北京9月3日讯 记者周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意见》规定,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针对本人的不法侵害,也包括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或者针对他人的不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