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心血管病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函》(九卫规划字〔2019〕15号)及初步设计文本(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编制)收悉。我委于9月26日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基本同意修改后的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浔阳区塔岭南路48号(市第一人民医院活水院区内5号楼)。
活水院(5号楼)改造面积约4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室内外装修、楼层防水、消防系统、设备带、ICU病房改造等。
3.建议卫生间淋浴供应热水并应增设自喷系统。
4.无外窗病房应设新风系统;ICU病区应设空调净化系统。
5.应按现行防火规范组织交通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