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培宏 局长、党组书记 负责市水务局全面工作。负责市水务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负责水政水资源、节约用水、行政审批、政策法规、农村水利水电工程(农建)、扶贫、水产工作;分管局机关水资源管理科(节约用水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农村水利水电科、市水产科学技术研究所。

负责党群、行政、人事、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土保持、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移民管理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建设与运行管理科(水库移民科、水土保持科、质量与安全监督科)。

负责规划、计划、财务、招商引资、河道工程建设与管理、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联系市江河流域公安分局;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河湖管理科(河长制工作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市李石灌区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