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委《2013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和《四川美术学院2013年“专升本”录取原则》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参加我校2013年专升本专业加试考生34名,重庆市教委下达我校的2013年专升本计划30名,本着“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手续完善”的要求,制定以下预录取方案,预录取名单附后公示。

1.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校综合考核情况,参加专升本文化考试成绩达到重庆市教委划定的总分分数线200分,单科分数线40分,严格按照重庆市教委下达的专升本计划,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良好,若受过处分,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解除处分影响期申请,由所在院系审核,校学生处确认;

3.毕业前各科成绩合格,准予毕业者;

4.按时达到毕业要求和通过毕业离校审查,完清毕业手续,按期离校;

6.具有缴纳升入本科专业学费和相关费用的能力。

如正式录取前有学生未达到“预录取方案”中任一条件者,我校将取消预录学生资格。

三.5月24—26日三天向全院师生公示,有异议者请及时向纪委(02365921038)、招办(02365921056)反映。